近日
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
关于施信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金监复〔2026〕1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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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施信远同志陕西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邮银请〔2026〕28 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施信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来源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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