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14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其辖属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罚款 155 万元,对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罚款 35 万元,对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罚款 100 万元;对米传文、蒋毅、孙萍、彭刚警告并罚款共计 25 万元;对张可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朱晓雪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4 年,对田嫄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3 年,对刘国文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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