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2小时前
工信部定调“造车新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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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7 日,工信部召开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座谈会,明确要求车企必须排查自身及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生产一致性问题,强化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的安全评估,并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

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管正从产品抽检延伸至企业体系审查,监管力度再度升级。对于汽车生产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的门槛已经从产品合格延伸到体系可靠。

监管从整车延伸至供应链管理和软件安全层面

上述座谈会是工信部近三年来围绕汽车生产一致性组织的又一次高规格行业会议。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与之前以产品抽检为核心的年度检查不同,2026 年 7 月的座谈会提出了三个层面的新要求。

第一,要求企业深入开展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照有关管理要求,系统查找企业自身和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和新技术测试验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全面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这意味着监管触角从整车企业延伸到了零部件供应商。

第二,要求企业加强产品创新设计测试验证,充分评估有关安全风险,稳妥推动新技术装车应用,确保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这一条直接指向当前部分企业在新产品宣传中的不规范行为。

第三,要求企业要加强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安全评估,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事件监测和处置。随着智能驾驶功能加速上车,软件层面的安全问题被提到了与硬件同等重要的位置。

会议还明确,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准入审查和测试验证有关工作,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守牢汽车产品安全底线。

生产一致性监管力度逐年加强

回顾近三年的检查实践,工信部对生产一致性的监管力度逐年加强。对于汽车生产一致性的监管正在从产品抽检转向体系审查,从发现问题转向预防风险。

2024 年,检查范围覆盖已获得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重点检查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运行监测能力。

2025 年 6 月,工信部进一步明确检查工作要" 坚持问题导向 ",并提出重点开展整车结构参数核查、整车正面碰撞、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制动系统等检验检测项目。通知提出加大对舆论关注度高、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等车型的抽查力度,舆论监督和市场反馈被纳入检查重点的考量因素。

进入 2026 年,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6 年 5 月印发的年度检查通知提出,加大对非理性竞争问题反映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等企业相关车型的抽查力度。此次检查分为企业生产一致性和产品生产一致性两个板块进行,并明确 " 对于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准入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 和 " 对于经检验检测相关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都要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在 5月的通知中,检查对象已经覆盖到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工信部还特别提出," 样品封样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不得通过软件在线升级方式违规变更任何车辆技术参数 "。

安全标准集中升级

2026 年是汽车安全标准集中升级的一年。从 1 月到 7 月,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陆续发布或实施,覆盖了车门把手、动力电池、组合驾驶辅助、侧面碰撞、信息安全、软件升级等多个领域。

1 月,《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GB 48001-2026)发布,禁止全隐藏弹出式门把手和全电子门把手,每扇车门必须配备独立机械外把手和内把手,确保断电或碰撞后仍可徒手开启。

7 月 1 日,《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18384-2025)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5)正式实施,电池热扩散要求从 " 着火爆炸前 5 分钟报警 " 提升为 " 不起火、不爆炸 ",新增底部撞击测试和快充循环后安全测试。

在智能驾驶领域,《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GB 47955-2026)7 月获批发布,覆盖基础单车道、基础多车道和领航驾驶辅助三类系统,2027 年 1 月实施。《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也已于 6 月公示。该新国标拟于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此次报批稿是对 2024 年旧版国标的首次修订,涉及 18 项主要技术变化,并明确两大核心要求—— ADS(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水平不低于合格驾驶人,且车企须向用户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

信息安全方面,整车信息安全、软件升级、自动驾驶数据记录三项强制性国标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3 月,OTA 新规明确禁止静默强制升级和锁电降配行为。

在验证标准方面,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就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第 1 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纯电动、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汽车的可靠性行驶试验总里程将从现行标准统一提升至不低于 3 万公里,与燃油车标准持平。

今年 2 月 4 日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郭守刚介绍,我国已经累计发布 88 项与汽车安全直接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当前的时间节点来看,我国汽车安全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总数已经远超年初发布会时提到的 "88 项 "。

从汽车安全标准体系来看,监管范围正由传统的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以及数据安全等 " 大安全 " 领域全面延伸。业内观点认为,汽车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也将加速低端产能出清,使得车企放弃快速上新模式,转向长期正向开发。

(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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