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信息显示,在其办公厅发布的《关于 45 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通报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中,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 鑫山农果园 " 沙果干被列入不合格产品名单。此次抽检聚焦水果制品,该企业的这款产品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验,不符合相关规定。
这一情况无疑会对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的声誉和产品销售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 |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东小村镇神泉堡村 |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 |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东小村镇神泉堡村东堡五排 9 号 |
| 样品名称 | 沙果干 |
| 规格型号 | 250 克 / 袋 |
| 商标 | 鑫山农果园 |
| 生产日期 | 2026-04-02 |
| 保质期 | 6 个月 |
| 不合格项目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 检验值 | 0.160g/kg |
| 标准值 | 不得使用 |
本次通告信息表明,标称生产企业为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其地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东小村镇神泉堡村。被抽样单位同样是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在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东小村镇神泉堡村东堡五排 9 号。样品名称是沙果干,规格为 250 克 / 袋,商标为 " 鑫山农果园 ",生产日期是 2026 年 4 月 2 日,保质期为 6 个月。该产品的不合格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为 0.160g/kg,而标准值要求不得使用。此产品属于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细类。
天眼查数据显示,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李志永,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参保人数 0 人,注册资本 11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11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阳高县东小村镇神泉堡村东堡五排 9 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志永 | 90.9091% | 100 | 2015-10-10 | - |
| 2 | 孙秀花 | 9.0909% | 10 | 2015-10-10 | - |
点评分析
阳高县永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果干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该成分不得使用却有检出值。这一情况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消费者会对其产品质量产生质疑,进而影响产品销量。同时,可能面临监管部门处罚,增加合规成本。公司需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把控,确保后续产品符合标准,重塑市场形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