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
长春市农机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服务平台的公告
公告显示
为持续提振农机消费市场
减轻农户、农业经营主体购机负担
长春市政府决定开展
农机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
关于公开征集长春市农机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服务平台的公告
为持续提振农机消费市场,减轻农户、农业经营主体购机负担,长春市政府决定开展农机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为更好地完成这次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机产品消费补贴活动审核服务平台。
一、征集对象
具备相关能力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时间
2026 年 7 月 21 日至 23 日。
三、服务要求
(一) 活动期间,按照要求搭建补贴报名、受理、审核、统计信息化系统平台。
(二)及时、准确地做好活动资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发放的消费券资料准确、清晰、齐全。
(三)配合做好活动的宣传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四)活动结束后配合做好活动总结等收尾工作,按要求提供活动执行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五)项目服务金额要求为 0 元。
四、服务时间
2026 年 7 月至 2026 年 11 月。服务期结束后,服务平台方仍须配合完成包括活动总结、数据统计分析、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各类活动收尾工作。
五、资格条件
(一)对农业机械种类、型号等比较了解,在农业机械消费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客户群以及潜在客户群。
(二)具备完善的数据审核能力,有人工审核、发票验真、ocr 数据抓取识别、大数据分析、短信发送等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活动宣传能力,可联动主流媒体、行业资源联合宣传补贴发放政策。
(四)具有稳定的专业人员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客诉处理等工作。
(五)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六)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农业机械销售商户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
六、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可提供近 3 年成功案例)。
1、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具有较大范围的普惠性,可根据每次活动要求组织相关重点行业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全国服务热线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
6、宣传能力: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促消费活动效果,扩大知晓率和参与率的能力。
7、审核能力:审核人员配备情况、技术支撑和审核流程规划。
8、总结评价能力:活动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次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包括补贴发放数额、消费券发放张数、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拉动比、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
(四)农机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执行方案。
七、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组织对平台提供的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参与平台。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 23 日。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将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审核及客诉服务方案、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农机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策划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打包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438 室农机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8777142@163.com)。
联系人:杨友彪 电话:88777142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6 年 7 月 21 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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