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2 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 简称 " 上海宝龙实业 " ) 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期间,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 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分别召开了 "H19 宝龙 2"、"H21 宝龙 1"、"H21 宝龙 2"、"H21 宝龙 3"、"H0 宝龙 04" 及 "PR 宝龙 B" 等 6 笔存续的公司债券以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以下简称 " 公开市场债券 " ) 的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本期债券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重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以下简称 "《重组议案》" ) 。截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上述 6 笔公开市场债券的《重组议案》均获得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依据《重组议案》关于 " 资产抵债选项 " 的约定,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将采用设立信托等合法有效形式,使得上述公开市场债券持有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拟用于资产抵债选项的资产的股权收益权。
现阶段,公司拟为公开市场债券持有人推出 " 资产抵债选项 " 的相关安排。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债券简称 "H19 宝龙 2" )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债券简称 "H21 宝龙 1" )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债券简称 "H21 宝龙 2" )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 债券简称 "H21 宝龙 3" ) ( 以下统称 " 停牌债券 " ) 自 2026 年 7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停牌债券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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