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24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重庆坤源衡泰 ( 贵阳 ) 律师事务所。
决定书显示,该所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法律意见书存在严重文字错误等文书质量问题,编制的核查和验证计划未列明查验方法,引用非直接取得的文书未经核查和验证即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以上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庆坤源衡泰 ( 贵阳 ) 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重庆坤源衡泰 ( 贵阳 ) 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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