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4 日,据湖北证监局披露,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证券法》 ) 的有关规定 , 我局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当代集团 ) 违法提供融资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 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 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决定: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 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 , 天风证券、当代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 年 , 天风证券通过指定投资纾困项目 1.28 亿元、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 24.55 亿元 , 合计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25.83 亿元 ; 通过当代集团子公司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2.38 亿元 , 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1 年 , 天风证券通过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5 亿元 ; 通过支付 13 亿元受让当代集团对薛某相关公司债权 , 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2 年 , 天风证券通过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 2.49 亿元融资 , 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此外 ,2020 年至 2023 年 , 天风证券发行 13 只债券。相关债券在募集说明书或持续信息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涉及引用了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违法事实 , 有天风证券公告、情况说明、合同文件、银行流水、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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