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9 日,金科股份公告,公司收到重庆两江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重庆两江法院在执行公司股东金科控股与重庆骏鸿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金科控股所持公司的 115,5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予以司法强制处置。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执行裁定书》要求,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执行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2,2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交易金额为 2,796.94 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科控股、黄红云及一致行动人财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16% 降至 6.95%,权益变动触及 1% 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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