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于 7 月 20 日发布第 66 号公告,要求所有感冒灵口服制剂(包括颗粒、胶囊、片剂、茶剂)的说明书必须统一增加 "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 " 等警示内容。同时,说明书【不良反应】项需补充上市后监测数据中报告的多种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涵盖多个系统: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如皮疹、瘙痒、荨麻疹、多汗、过敏性皮炎、皮肤肿胀,以及多形性红斑、过敏性紫癜个例;神经系统与精神疾病包括嗜睡、失眠、烦躁、倦怠、困倦、头晕、头痛、麻木、口苦、震颤等;全身性疾病如口渴、乏力、胸部不适、发热、水肿、寒战、疼痛;胃肠系统疾病如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反酸、消化不良、便秘,个别病例出现消化道出血;肝胆系统方面有肝功能异常、肝损伤、黄疸,长期大量使用可致肝功能异常,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引发严重肝损伤;肾脏及泌尿系统包括排尿困难、尿频、肾功能损害,个别出现血尿症,长期大量用药可致肾功能异常;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心悸、潮红、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眩晕、食欲减退、耳鸣、肌无力、血压升高、粒细胞减少、眼睑水肿,个别报告视物模糊和过敏性休克。 感冒灵为中西药复方制剂,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和咖啡因。其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具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可能导致嗜睡、乏力及注意力下降,影响驾驶时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
相关药店负责人表示,此次说明书修订预计不会对终端销售造成明显影响。该类药品通常为短期季节性按需使用,不同于慢性病长期用药,且市场上已有不含嗜睡副作用的替代感冒药,可满足司机及特殊作业人群需求,消费分流幅度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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