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近日,长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的通知,本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满 6 个月后,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办理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抵押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存在除受委托银行就该笔贷款设立的抵押权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
(二)借款人该笔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贷款剩余期限在 1 年以上,且贷款余额大于 1 万元;
(四)展期期限以年为单位,展期期限与原贷款期限加总不得超过申请展期时相关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长贷款年限。
还款期间仅可展期 1 次。展期后,当达到新的贷款利率期限档次时,自期限延长之日起,按当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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