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16小时前
蓝宇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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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7 月 29 日蓝宇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振荣、副总经理屠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自 2026 年 1 月 15 日起 , 未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 , 直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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