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商务局获悉,为持续激发我市消费市场活力,放大促消费政策的带动效能,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市将面向成品油零售、新车销售、百货超市、家电数码等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活动抽奖系统于 8 月 5 日正式上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活动开放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含当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含当日)
02
参与抽奖的发票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在 2026 年 6 月 24 日(含当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含当日),以本人名义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详见附件 1)购买商品,取得的价税合计金额在 100 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 " 数电普票 "),可参与抽奖。
下列数电普票不能参与抽奖:
1. 发票的开具方非本次活动参与的合作企业的;
2. 发票日期不在 2026 年 6 月 24 日(含当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含当日)时间范围内的;
3. 价税合计金额低于 100 元(不含)的;
4. 发票抬头非消费者实名的;
5. 负数或代开的数电普票;
6. 票面有 " 收购 " 字样的数电普票;
7. 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蓝字发票;
8. 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9. 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下列云闪付交易记录详情不能参与抽奖:
1. 金额低于 100 元(不含);
2. 交易时间晚于发票时间;
3. 交易类别为非消费;
4. 商户编号与活动商户白名单纳税人识别号不匹配。
03
奖项设置
发票票面金额 100 元(含)以上均可参与抽奖,奖项设置如下:
1. 头等奖(800 元):5000 元 ( 含 ) 以上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现金红包;
2. 一等奖(500 元):3000 元(含)以上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 300 元减 50 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 10 张;
3. 二等奖(300 元):1000 元(含)— 3000 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 300 元减 50 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 6 张;
4. 三等奖(100 元):500 元(含)— 1000 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 300 元减 50 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 2 张 ;
5. 四等奖(50 元):300 元(含)— 500 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 300 元减 50 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 1 张;
6. 五等奖(30 元):200 元(含)— 300 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 200 元减 30 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 1 张;
7. 六等奖(10 元):100 元(含)— 200 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 100 元减 10 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 1 张。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每月最多上传 30 张发票,奖励以云闪付红包或云闪付电子抵用券形式直接发放至消费者本人的云闪付账户。
云闪付红包自发放之日起生效,可在受理云闪付的全部商户二次消费,如未消费,可在活动结束后提现;
云闪付电子抵用券可在主办方指定商户全额核销(名单详见附件 2),每笔消费订单仅限使用 1 张云闪付电子抵用券(不可叠加使用)有效期自中奖之日起 45 个自然日,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权益。本次活动实行中奖名额总量控制,数量有限,发完即止。
04
参与方式和规则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哈尔滨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商户消费,开具符合条件发票后,打开云闪付 App,搜索" 有奖发票 "—点击进入后,城市选择哈尔滨市,点击" 上传发票 "提交发票及本人对应云闪付交易记录截图,(云闪付交易记录可在云闪付首页右上角点击 " 信息标识 " — " 支付消息 ",选择对应交易记录),系统将自动识别提取关键字段并在界面内显示,消费者需对提取关键字段信息进行仔细核对。修改完成后,经过系统核验通过后显示提交,即代表完成全部抽奖材料上传流程。消费者点击" 提交 ",通过系统核验后会返回有奖发票活动界面,并在界面右上角显示"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的 iPhone 手机用户需右滑界面、其他手机用户则需点击返回键,返回" 哈尔滨市有奖发票活动 "页面后,点击" 立即抽奖 "进入抽奖界面,此时,用户点击" 点击抽奖 "即可参与抽奖,如中奖即可显示中奖金额(所中奖金额将在 7 个自然日后以云闪付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到中奖用户的云闪付账户中),未中奖用户显示 " 欢迎下次参与 "。
提示:抽奖资格仅在上传当日有效,过期后不予补发。
05
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套取获利,坚决打击恶意红冲发票套利等行为,如有通过虚开、伪造、变造发票恶意红冲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等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取消商户、个人后续参与活动资格,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
本次活动公告由哈尔滨市商务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86776337,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周辰
编辑 / 初审:马云鹏
复审:王履臻
终审:徐光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