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讯 据外媒报道,韩国政府将于明年起实施 " 本土生产税收抵免 " 制度,以鼓励对国家经济增长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产业——包括半导体、二次电池、人工智能机器人零部件等——在本国生产和销售。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于 8 月 3 日公布的《2026 年税制改革方案》,该制度将从 2027 年持续至 2036 年,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相当于相关产品生产成本 50% 的税收抵免。
要获得该项税收抵免资格,企业须满足三项条件:核心制造流程必须在韩国境内完成;合格生产成本中本土支出比例需达到规定门槛;用于生产的有形资产不得已享受过 " 综合投资税收抵免 "。此外,被认定为 " 本土销售 " 的产品,其供应地须在韩国境内,且须在生产所属纳税年度或次一纳税年度内完成销售。若交易对象为关联方,企业还需提交证明交易出于商业目的的文件,且所售产品不得为二手商品。
适用该政策的产业领域包括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二次电池、半导体、核心材料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零部件。这些领域被认定在绿色转型与经济安全方面具有战略意义,并对整体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相关产业还需满足若干附加条件,例如当前盈利能力不足但具备市场前景和技术发展潜力、本土生产基地较为脆弱、生产成本相对于投资额较高,以及可通过国内市场需求实现盈利。
税收抵免额度由标准抵免额乘以 " 地区偏好系数 " 和 " 递减结构 " 计算得出。标准抵免额由总统令根据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确定。地区偏好系数分别为:首尔都市圈为 1.0;非首尔都市圈的广域市及首尔都市圈内的优惠地区为 1.1;其他非首尔都市圈地区及非首尔都市圈广域市内的优惠地区为 1.3;其余非首尔都市圈优惠地区为 1.5。具体区域划分由总统令依据行政安全部制定的地区偏好指数确定,该指数综合考虑距首尔距离、人口及经济社会条件等因素。
该政策明确排除首尔都市圈 " 人口过密控制区 " 的生产活动享受税收抵免,该区域同样不适用综合投资税收抵免。为防止重复享受优惠,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申请本土生产税收抵免与其他现有抵免政策。抵免额度未用完的部分可结转 10 年使用,并适用最低税规则。
企业可在申报相关纳税年度税基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收抵免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成本、产销量等)须在抵免期结束后保存 10 年,并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交。若企业此前已就相关资产享受综合投资税收抵免,也可通过修订申报程序退还相应抵免额及利息,以转而适用本土生产税收抵免。
此外,企划财政部有权向行政机关和企业调取与该抵免相关的资料,包括合格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产销量证明等,但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公务公正执行或企业利益的资料可不予公开。
除上述措施外,韩国还将为石化行业重组提供税收优惠。实施业务重组以保障供应稳定的石化企业,其 " 促进投资与互利合作税 " 税率将由 20% 降至 10%,适用期限为重组计划完成后最多两个营业年度。位于 " 特别产业危机应对地区 " 的国内企业和石化公司,在实施重组并转让资产偿还债务或进行投资时,可将资产转让产生的资本利得递延五年,并分五年计入公司总收入,从而减轻税负。此项特殊政策原定今年底到期,现已延长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为提升国内沿海航运竞争力,韩国还新设沿海货物运输成本特别税收抵免。获得 " 优秀货主 " 认证的企业若与沿海航运公司签订三年以上长期合同,可就实际发生的运输费用获得最高 1% 的抵免,抵免上限为所得税或法人税的 10%。若认证被撤销或合同在签约后三年内终止,已减免税款将被追回。
包含上述内容的 2027 年度税制改革方案,将于 8 月 4 日至 20 日进行立法预告,并于 9 月 1 日经国务会议审议后,在 9 月 3 日前作为税法修正案提交国会定期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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