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8 月 6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四川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温江支公司、新都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被分别罚款 21 万元、6 万元、23 万元、21 万元。同时,余燕、严华、王钰、向华、廖礼鹏、王东平、任红磊、张洁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被警告并合计罚款 13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温江支公司、新都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 | 对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罚款 21 万元;对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罚款 6 万元;对中国人寿温江支公司罚款 23 万元;对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罚款 21 万元;对余燕、严华、王钰、向华、廖礼鹏、王东平、任红磊、张洁警告并合计罚款 13 万元。 | 四川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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