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震有科技 ( 688418 ) 08 月 11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据上证 e 互动平台 2024 年 3 月 4 日贵司答复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系由公司采购华为相关设备;同时超讯通信 2025 年 8 月 20 日诉讼公告载明该合同标的为 "168 台间接蒸发冷却 AHU 机组及 48 套电力模块 "。请贵司正面回应:既然声称具备 " 控制权 " 并承担 " 存货风险 ",请问供应给超讯的 AHU 机组及电力模块的具体品牌、型号是什么?是否为公司自有产线自主生产还是外采第三方品牌(含华为)后转售?该 9,315.32 万元业务是否为 " 贸易倒卖 "?
震有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公司曾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在 e 互动中明确回复了该项目系由公司采购华为的相关设备,并由公司提供设计、采购、交付与实施等业务。公司已履行了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并取得客户出具的到货验收单及安装调试报告,上述事实已清晰说明该业务系公司正常开展的设备供应业务,不存在所谓 " 贸易倒卖 " 情形。具体产品品牌及型号属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合作细节,不影响对业务实质的判断。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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