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2 日讯,近日,湖南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ST 熊猫)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ST 熊猫存在以下情形: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逐步缩减小贷业务规模并加强小贷业务风险控制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州小贷和西藏小贷拟与昆朋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转让债权本金余额及权益,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97%。经查,上述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 熊猫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徐金焕时任 *ST 熊猫董事长,李民时任 *ST 熊猫董事,罗春艳时任 *ST 熊猫董事会秘书,杨恒伟时任 *ST 熊猫董事、总经理,黄玉岸时任 *ST 熊猫财务总监,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对 *ST 熊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对徐金焕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对李民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罗春艳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杨恒伟、黄玉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此外,对徐金焕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民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