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8 月 14 日消息,此前,美国商务部 232 调查报告认为,美国无人机供应链高度依赖海外进口,本土产能不足,进口产品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因此通过关税抬高进口成本,倒逼无人机产业链回流美国本土建设产能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 8 月 13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总统公告,依据《贸易扩展法》232 条款,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无人机、配套基站及核心零部件征收分级关税,税率区间 10% ‑ 100%。
分级征税标准:
1、100% 关税(最高档)
针对高敏感品类:最大起飞重量>25 公斤无人机、搭载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以及这类机型的自动停靠基站、关键核心组件。
2、25% 关税
普通中小型无人机,以及其余通用无人机零部件,不属于盟友豁免体系的进口产品适用该税率。
3、盟友特殊税率(有前提条件)
欧盟、日本、韩国、瑞士等地区:15% 关税;
英国:10% 关税;
前提条件:产品硬件、软件、核心技术基本源自美国及上述地区,才可享受优惠税率,不满足条件依旧执行 25%-100% 税率。
生效时间:
无人机、敏感核心组件:公告签署后 21 天正式生效(9 月 3 日);
普通非敏感零部件:延迟 180 天后落地,给供应链缓冲调整周期。

无人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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