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 年第 50 号公告要求,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为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生产、销售、安装及使用行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通告,明确相关管理事项。
通告指出,传导式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便携式随车充)纳入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上述产品未获得 CCC 认证、未按规定加施 CCC 标志,禁止出厂、销售、进口,不得在经营活动中投入使用。家用私人充电桩同样属于管控范围。换电设备、无线充电设备除外。
2026 年 8 月 1 日之前已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存量充电桩,不再要求补办 CCC 认证,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设备检修维护,保障运行安全。2026 年 8 月 1 日后新购置、新安装、更换的充电桩,必须取得有效 CCC 强制性认证。
销售经营者、充电运营企业应当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采购、储存、销售、使用无证充电桩,做好进货查验,留存 CCC 认证证书及进货票据,及时下架处置库存无证产品。不得改装充电桩关键零部件,改装将导致认证失效。
广大消费者选购充电桩,应当核验 CCC 标识,并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验证书有效性,不购买来源不明的低价非标产品;安装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实施,杜绝私拉私改。经营性充电场站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应当依法开展计量强制检定。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销售、使用无 CCC 认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伪造、冒用 CCC 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社会各界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 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魏佳贝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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