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一年内增加资本金,确保偿付能力达到充足;在偿付能力达标前,全体董事、高管薪酬水平不得高于上年度,限制向股东分红。
财闻关注到,长生人寿披露的 2026 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向长生人寿出具了《上海金融监管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对该公司采取三项监管措施。
一是要求长生人寿自接到强制措施决定书后一年内增加资本金,确保偿付能力达到充足;二是在偿付能力达标前,全体董事、高管薪酬水平不得高于上年度;三是在偿付能力达标前,限制向股东分红。

来自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此次监管措施的背后,是长生人寿持续承压的偿付能力状况。
从风险综合评级情况来看,2025 年第四季度、2026 年第一季度,长生人寿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连续为 D 类,偿付能力不达标。上海金融监管局针对该公司下发了《风险综合评级通报》以及《风险提示函》,要求针对偿付能力不足以及风险综合评级进行相关整改。
(财闻注: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要求,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00%,风险综合评级在 B 类及以上,偿付能力才能达标。)
长生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股东方高度重视公司偿付能力问题,已加快推进资本补充的相关工作,尽快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同时公司也在加快风险资产处置,以阶段性改善偿付能力。
对于当前偿付能力承压的应对措施,长生人寿表示,2026 年以来,公司偿付能力持续承压,已采取多项措施维持偿付能力。在资产端,通过配置长期利率债以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负债端,通过压降成本以及鼓励保障性业务销售,以延缓维持偿付能力下降。
资料显示,长生人寿成立于 2003 年 9 月,总部位于上海市,注册资本 21.67 亿元。公司现有 3 家股东,其中,中国长城(000066.SZ)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持股 30%,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19%。
经营业绩方面,长生人寿自 2016 年后业务规模明显扩大,并在 2022 年、2023 年达到较高水平,超过 30 亿元,分别达到 31.9 亿元、32.4 亿元,但在 2024 年又开始下滑至 28.5 亿元,2025 年进一步降至 19.3 亿元。2026 年上半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9.5 亿元。
盈利方面,长生人寿近年来盈利表现波动较大,2016 年至 2025 年的 10 年间,只有 2 年盈利,10 年累计亏损约 15 亿元。2026 年上半年继续亏损 0.6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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