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车同乐 08-14
公职人员在小区地库,碾到横卧在车道盲区醉汉致死,检察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广西来宾公职人员陈先生在 2024 年,在小区车库驾车下坡右转时,碾压了横卧在车道的醉酒男子覃某某,致其死亡。

      2026 年 1 月 26 日,武宣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陈先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因其赔偿并获谅解,社会矛盾化解,情节轻微不需判刑。

      事故发生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晚,陈先生驾车沿地库入口下坡、绕过墙体右转时,感到车身突然一抖。下车查看后,发现右前轮压过了一名横卧于车道的醉酒男子。

      陈先生立刻拨打 120 求救,但被碾男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陈先生向警方表示,醉酒男子躺在地库右转车道盲区。警方调查确认,陈先生驾照、车辆状况正常,无酒驾毒驾,车速约 6km/h,低于地库限速。

      警方模拟实验显示,车辆右转时,覃某某所处位置会被 A 柱遮挡,形成视觉盲区。

      经法医鉴定,覃某某血液酒精浓度达 320.09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法医给出的死亡原因是车辆碾压导致右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2025 年 7 月,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2026 年 1 月 26 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陈先生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具有主动赔偿对方部分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等情节,社会矛盾已化解,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决定不起诉。

      陈先生担忧此事会影响子女将来的政审,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提起申诉,后来被检察院驳回。检察院重申其因疏忽大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符合 " 情节轻微 " 不起诉要件。

      虽然检察院不起诉,但身为公职人员的陈先生因触犯刑法,正面临纪委的纪律处分,目前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并扣发绩效工资。

      用车点评:那些到处乱躺的醉鬼 真是累人累己。

      遇到躺在汽车盲点的醉鬼,陈先生的遭遇真是让人觉得冤屈。子女政审应该不会受此影响,不过公务员的优厚待遇就基本没了。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检察院 求救 事故 广西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