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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灞桥警方通报3起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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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30 日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通报

3 起典型案例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灞桥分局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进 " 净网 " 系列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各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现选取 3 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以案释法。

案例一:微信群内辱骂他人

并泄露个人照片

近日,灞桥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群内遭人辱骂且个人照片被泄露。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经济纠纷,在成员 400 余人的微信群中发布侮辱性言论,恶意诅咒当事人及其家人,并发布当事人照片,实施网络暴力,严重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灞桥分局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多平台发布他人肖像

配侮辱性言论

近日,灞桥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个人肖像及相关信息被人发布至网络平台,并附带侮辱性言论。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因经济纠纷心生不满,在微信朋友圈、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当事人照片,配发侮辱性文字实施网络暴力,严重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灞桥分局已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业主群内发布辱骂性言论

近日,灞桥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业主群内遭人辱骂。经查,违法行为人牛某某因楼上住户夜间噪音影响休息心生不满,在微信业主群中公开发布辱骂当事人的言论,实施网络暴力,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扰乱社区网络交流秩序。目前,灞桥分局已依法对牛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非肆意妄为。发布辱骂诽谤言论、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组织煽动网络攻击等行为,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呼吁广大网民理性发言、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暴力。如遭遇网络暴力,请妥善留存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来源 / 灞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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