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8 日,力高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 " 力高集团 ",01622.HK ) 发布关于债务重组方案。
经考虑现行市况及本公司财务状况,并经与多名债权人 ( 包括贷款人及债券持有人 ) 商讨后,本公司已就本集团的金融债务制定一项重组方案 ( 「建议重组」 ) ,该等金融债务于本公告日期的估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 22 亿美元 ( 「范围内负债」,而任何范围内负债的债权人为「范围内债权人」 ) ,旨在落实一项全面解决方案,以公平及公正的方式对待所有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范围内负债包括本公司发行的优先票据以及多项其他现有贷款及现有担保债务。
本公司已就建议重组委聘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其财务顾问,以及 White & Case 及 Campbells 为其法律顾问。连同其顾问,本公司将与其债权人努力促使建议重组迅速地落实。
为落实建议重组,本公司已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召开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 ( 不论是否经修订 ) 于开曼群岛的计划安排 ( 「开曼计划」 ) 。就开曼计划而言,本公司已刊发实务声明函件 ( 「实务声明函件」 ) ,并促使资料代理人 ( 定义见下文 ) 以电邮或其他方式通知范围内债权人。
本公司促请范围内债权人审慎考虑建议重组的条款并支持其实施。待相关法院批准后,每名于解释性声明寄发日期后 14 天内 ( 不包括该日 ) 在相关计划会议上就其范围内负债提交有效投票指示并投票赞成建议重组的范围内债权人 ( 「合资格同意债权人」 ) ,均有权收取相当于该合资格同意债权人的投票计划申索额 0.175% 的同意费 ( 「同意费」 ) 。同意费将根据建议重组的条款于重组生效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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