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3 日,深圳龙光控股公告,将 " 南宁君御华府翰林 " 项目资产确认为《重组议案》中约定的补流资产,确认后,标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 计划管理人应配合龙光控股解除该项目对标的债券的全部增信措施,并办理解除登记有关手续。
" 南宁君御华府翰林 " 项目标的公司为南宁龙光骏驰,拟协调相关主体将南宁龙光房地产所持有的南宁龙光骏驰 50% 股权转让给另一龙光控股子公司苏州骏沃房地产有限公司。完成转让后,受让主体所持南宁龙光骏驰 50% 股权收益权将继续作为《重组议案》约定的补流资产,并适用《重组议案》约定的补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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