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国女商人,站在泰国北榄府邦普利一栋豪宅外失声痛哭。
她原本是这里的合法租客,每年支付 300 万泰铢租金,折合每月约 25 万泰铢。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她也自称从未违反合同约定。
然而,当她人在中国时,家中的门锁被破坏,监控设备被拆走,房间遭到翻动。随后,一名自称 " 新房主 " 的人打来电话,要求屋内人员在 1 小时内收拾物品离开。
女方称,卧室内 60 万泰铢现金已经不见,连同其他贵重物品,损失可能达到 600 万元人民币,近 3000 万泰铢。

01
女主人在中国,豪宅突然被人进入
事情发生在北榄府邦普利地区。
据泰媒报道,8 月 31 日,陈女士的女管家返回豪宅,准备拿取部分生活用品。到达现场后,她发现大门及房屋门锁均有遭到破坏的痕迹,屋内物品散落,原本安装的监控设备也被拆除。
女管家随即联系当时身在中国的陈女士,并通知警方到场检查。
不久后,有人打来电话,自称已经取得这栋房屋的所有权,要求女管家立即收拾屋内物品,必须在 1 小时内搬走。

陈女士得知消息后赶回泰国。她表示,自己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与出租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为 300 万泰铢,目前合同仍在有效期内,自己也没有拖欠租金或违反其他约定。
她返回现场后,却被保安以 " 新房主的命令 " 为由阻止进入。
根据女方说法,卧室内存放的 60 万泰铢现金已经失踪。加上其他贵重物品,估算损失达到约 600 万元人民币,即超过 3000 万泰铢。
泰媒称,监控画面曾拍下一男一女进入屋内。但画面中的人员身份、进入房屋的原因,以及失踪物品究竟由谁拿走,仍有待警方调查确认。
02
年租 300 万的房子,为何突然换了主人?
这起事件并不只是一场普通的租赁纠纷。
初步调查显示,涉事房屋原本登记在出租公司名下,该公司共有两名股东。媒体援引调查信息称,其中一名有权代表公司签字的人,将房屋以 1800 万泰铢的价格,与另一家公司办理了 " 附回赎权买卖 "。
这种交易在泰国被称为 " 卖 "。它与一般抵押贷款并不相同:房产所有权会先转移给买方,原产权人必须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应款项,才能把房屋赎回。
如果超过期限仍未赎回,买方可能正式取得房产。

据报道,涉事房屋后来未能在期限内赎回,导致产权发生变化。取得房屋的新公司随后通知租客搬离。
问题也由此出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里面仍住着一名持有租赁合同的租客;屋内还有大量属于租客的私人财物。
自称新产权人的一方回应泰媒称,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手续合法,但暂时不方便公布更多细节。
因此,本案目前存在两条需要分别调查的线索:第一,房屋产权转移后,陈女士的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第二,究竟是谁进入房屋,价值近 3000 万泰铢的财物是否确已失踪。
产权是否合法取得,不能直接证明进入房屋、搬动物品的行为同样合法;陈女士持有租赁合同,也不能直接证明失踪财物由新产权人一方拿走。警方需要核查合同、产权文件、人员身份、监控画面和财物凭证。

03
房子卖给别人,原租客必须立即搬走吗?
泰国检察机关民众权益保护及法律援助部门负责人科颂瓦对此作出法律说明。
按照泰国《民商法典》第 569 条,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并不会自动导致原有不动产租赁合同终止。房产受让人原则上需要承接原产权人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换句话说,即使房屋已经换了主人,只要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新产权人也不能仅凭一句 " 房子现在是我的 ",便强行破门、清走租客的私人物品。

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新产权人若要收回房屋,应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擅自进入仍由租客占有的住宅,或者自行搬走租客物品,可能面临非法侵入等刑事指控。
但租赁合同的期限、签字人的权限、合同是否依法登记,以及租客是否存在违约,也会影响最终认定。
泰国《民商法典》第 538 条规定,不动产租赁必须保留书面凭证;租期超过 3 年的合同,还应到土地部门登记,否则超过 3 年的部分可能无法获得完整的司法强制执行。泰国《民商法典》第 569 条、第 538 条规定
04
中国人在泰国租房,五件事必须提前做好
这起案件给在泰国长期居住、经商的外国人敲响了警钟。租住价格越高的房屋,越不能只看装修、地段和房东口头承诺。
第一,签约前核对产权证。
要求查看土地及房屋权属文件,确认签约人是否为产权人。若出租方是公司,还要查询公司登记资料、董事和授权签字人,避免与无权出租房屋的人签约。
第二,把产权变化写进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房东出售、抵押或以附回赎权方式处置房产时,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租客,并保证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继续履行。
第三,贵重物品建立清单。
入住时拍摄房屋及物品情况,现金、珠宝、名表、艺术品等高价值财物应保存购买凭证、照片和序列号。监控录像最好同步上传云端,避免主机被拆后所有证据一并消失。
第四,长期租赁必须考虑登记。
租期超过 3 年的合同,应当咨询律师并前往土地部门办理登记。只有双方私下签署合同,超过 3 年的部分可能无法得到完整保障。
第五,遭遇强行进入时不要正面冲突。
立即报警,拍摄门锁、房间和监控设备受损情况;制作失踪物品清单,整理付款记录和所有权凭证;要求警方记录现场,并尽快由律师申请证据保全或其他临时保护措施。

陈女士已经向邦普利警署报案,要求追究进入房屋人员的责任。她还请求暂时保全涉事房屋,在法院作出进一步决定前,避免无关人员再次进入,以便警方追查失踪财物。
年租金 300 万泰铢,仍然没能换来一扇不会被突然打开的门。
这起案件最后如何认定,要看警方能否查清房屋里发生了什么。但有一条边界很清楚:产权纠纷应当交给法律解决,任何一方都不能绕过司法程序,擅自闯入他人正在居住的房屋,更不能随意处置不属于自己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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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翻译:华人语言学校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传媒
图:综合自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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