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黔南州教育局原二级调研员陈清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清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清涛利用担任贵州省瓮安县职业中学校长、常务副校长,瓮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贵州省瓮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州院职务犯罪检察与经济犯罪检察部
编辑 周欢 /编审 黄聪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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