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 10小时前
天津出台新规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监管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津云新闻讯:9 月 10 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及排放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管理办法》已于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范围拓展至生产销售、编码登记、进场使用、排放监测、维修治理、停用淘汰等环节,进一步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以及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场所使用的柴油动力设备。随着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等领域机械使用量增长,部分柴油动力机械污染排放问题仍较为突出。

" 此次修订更加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文介绍,《管理办法》共六章 40 条,与原《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比增加 27 条管理要求,将监管范围拓展至生产销售、编码登记、进场使用、排放监测、维修治理、停用淘汰等环节,并进一步明确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具体到机械如何登记、如何进场使用,新《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俞皓介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向属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编码登记。新购置或转入本市的机械,应在 30 日内完成登记。机械经有资质的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取得环保登记号码、信息采集卡和二维码标识。

在使用环节,针对施工现场等非固定场所短期使用,以及工业企业、产业园区、港口堆场、物流园区等固定场所长期使用的机械,《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管理要求。俞皓介绍,施工单位和相关企业需建立进出场(厂)台账,核验机械登记编码、环保标识、排放合格证明等信息;对排放不达标的机械,应立即停机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使用单位还需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住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务等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排放控制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测。

新规落地,基层监管如何既管得住又服务好?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介绍,针对辖区机械权属复杂、租赁占比高、跨区域流动频繁等特点,河西区将推行 " 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窗口帮办兜底 " 的服务模式,建立 " 一机一码 " 动态台账,并主动深入施工工地、租赁企业、工业厂区开展政策宣讲。

在日常监管中,河西区将重点核验机械编码、环保标识、进出场台账和排放状况,对无主观过错的登记错漏行为优先提醒、督促补报;对排放超标机械责令撤场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登记、擅自拆除监控终端和污染排放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使用企业,天津港集团近年来持续推进港区机械污染治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荣介绍,集团自 2018 年起率先落实 " 一机一码一标识 " 管理模式,动态跟进机械新增、更换、报废等情况。目前,集团在用港口新能源作业机械占比已接近 70%,累计停用、淘汰高排放机械超过 300 台。

"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自有、租赁、外协进场机械‘一机一档’信息库。" 杨荣表示,天津港集团将聚焦高使用率、高排放风险机械实施重点监管,加快老旧柴油机械淘汰和新能源设备替代,同时加强新版《管理办法》的培训宣贯,推动各项要求在港区落地落实。(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生态环境 津云 新闻发布会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