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14 日泰格医药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叶小平、执行董事曹晓春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们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主动减持股份 , 合计权益变动减少 1%, 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 迟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披露相关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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