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间谍在我国物色、培养青少年,怂恿其报考党政机关或参军入伍,借此打入关键核心岗位窃密
国安机关接待室,两位国安干警看着眼前神色凝重的人,“你要举报谁?”“我要举报我的资助人”,某航发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为什么要举报自己的资助人?
答案,就在这个短片里 ↓
间谍资助学子多年,只为“放长线、钓大鱼”,这个故事改编自国家安全部披露的一起真实案例,间谍假借“捐资助学”,策反优秀青少年、从事非法窃密活动。故事的主人公林辰,原型是我国某重要部门职工小韦。
小韦自幼在福利院长大,在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帮扶资助下,顺利进入我国某重点高校就读。
和其他受资助学生不同的是,小韦读高中时,一名自称“ L 老师”的人突然出现,并提出以每年 5000 元对他进行资助,直至其大学毕业。
大学毕业后,按照“ L 老师”的建议,小韦考入了我国某重要部门,“ L 老师”经常向小韦打探我国政策制定方面的内部敏感信息,并以开展研究、撰写报告等名义要求小韦提供一些涉密数据资料。
随着“ L 老师”索要的资料,越来越关键敏感,小韦逐渐觉察到了其中的问题,最终决定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经国家安全机关查明,“ L 老师”的真实身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多年来一直在我国境内物色、培养像小韦一样具备较好发展前景的青少年,妄图“放长线、钓大鱼”。
他们假借“捐资助学”之名,利用受助人员的“报恩”心理,怂恿其报考党政机关、科研院所,或者参军入伍,借此打入关键核心岗位,进而指挥其非法搜集窃取内部敏感资料,开展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间谍窃密活动。
国家安全部公开披露的案例提示:感情拉拢、金钱收买学术交流、兼职招聘、网络勾连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惯用手段。
面对境外机构或个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和头脑清醒,认清间谍圈套,切莫因小失大。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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