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套最高可提 20 万元 江苏泰州出台公积金新政】财联社 9 月 17 日电,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在泰州市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新政于 9 月 20 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泰州明确,缴存人装修泰州市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泰州新政明确,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在 8 年内的,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 1500 元确定,且缴存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每套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超过 8 年的,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 1500 元确定,且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缴存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每套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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