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2小时前
“快递员救助摔倒老人反遭索赔92万元”,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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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关注的 " 快递员救助摔倒老人反被诉 " 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

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快递员李师傅的驾驶行为与老人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家属提出的 92 万余元赔偿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央广网报道,9 月 18 日,李师傅表示,自己是 9 月 10 日拿到终审判决书的," 如释重负,心里压了很久的石头总算落地。"

对于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会不会伸出援手的问题,李师傅说:" 还是会的,这是一种本能,有人需要帮助,我们就应该出手。" 他同时也坦言,经过此次事件,在之后助人的过程中,会注意留存证据,避免陷入麻烦。

此前报道

2025 年 6 月 17 日,江门乡镇道路上,快递员李师傅驾驶三轮车外出派件时,留意到十余米外人行道上一名老人突然摔倒。他当即停车上前查看伤情。

老人起初称无需就医,但李师傅看见老人鼻部已有凝固血迹,判断伤势不轻,随即主动拨打 120。等候救护车期间,李师傅一直在现场看护。

急救人员与家属抵达之后,李师傅协助把老人送上救护车,并跟随前往医院,在家属办理入院手续时留守照料。后续几天,他仍持续关切老人恢复情况。

然而,数月后,老人家属将李师傅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 92 万余元。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发路段属于监控盲区,老人倒地全过程无视频记录。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确认李师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明显刮碰痕迹,无法证实与倒地老人发生接触刮碰。此外,在医院病房内,老人家属多次询问是否被快递三轮车碰撞致伤,老人均明确予以否认;交警大队留存的询问笔录也显示,老人家属在多次问询中均否认老人与快递三轮车发生碰撞。

二审阶段,老人家属提出新的主张,提出李师傅行车时未能保持安全距离、未减速避让,车辆行驶形成的气流、噪声以及惊吓等间接因素造成老人摔倒,属于非接触式侵权。结合车辆勘验记录、多方询问笔录等在案证据,江门中院审理后认为家属的该项主张依据不足,不予采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此次案件,有媒体评论称——法治对善意的每一次明确撑腰,都是对全社会互助风气的一次郑重托举。当司法实践始终站在守护公序良俗的一边,不让施救者蒙冤,才会有更多人敢在他人遇险时,毫不犹豫伸出援手,让见义勇为、崇德向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与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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