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社 2小时前
台人赴大陆,行程未出发先在网上曝光?蓝白轰台当局“抗中2.0”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设立所谓的 " 赴大陆交流资讯公开专区 ",公开台湾宗教团体、民间团体及民选公职人员赴大陆交流的团体名称、时间、地点及目的,甚至尚未成行的资讯也可能提前曝光,引发在野党质疑。台民意机构国民党党团书记长许宇甄批评,台当局一方面鼓励台湾人主动登录,一方面又将资讯公开上网,质疑是否形同 " 钓鱼执法 ",甚至建立 " ‘抹红’奥步数据库 "。

许宇甄表示,两岸交流可以 " 依法 " 管理,但不能将正常交流预设为可疑行为。在两岸议题高度政治化下,公开点名赴陆团体与个人,可能使当事人承受政治标签及舆论压力,产生寒蝉效应。台湾人基于信任向台当局提供资料,台当局不应将安全协助变成 " 政治清册 "。

国民党民代赖士葆表示,台内务主管部门及陆委会公布赴大陆团体的登录资料,涉及一般民众及人民团体,甚至部分尚未成行者也被公开,质疑已侵犯人民个资与隐私。他指出,民进党当局原宣称,登录资料是为掌握民众赴陆后的安全状况,但目前两岸官方沟通管道不畅,实际能提供多少协助令人质疑。他批评,此举形同 " 假借保护之名 ",是 " 抗中 2.0 的扩大版 ",反而可能让原本基于信任提供资料的民众遭到外界攻击,做法相当不妥。

台民意机构民众党党团干事长洪毓祥也表示,为掌握赴陆行程、遇突发状况时即时协助,台当局搜集资料可以理解,但 " 官方掌握 " 与 " 上网公开 " 是两回事。他质疑,若目的仅是紧急联系与安全协处,为何台当局内部掌握仍不足,甚至连尚未出发的日期、地点及目的都要提前公开。

洪毓祥指出,依台湾地区 " 个人资料保护法 " 第 5 条,个资搜集、处理及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必要范围," 资讯公开法 " 第 18 条对涉及个人隐私资讯也有相关限制。因此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应说明登录的 " 法源 " 依据、对外公开的必要性,以及提前揭露行程是否反而增加安全、骚扰或标签化风险。

洪毓祥强调,两岸交流可以透明、台当局也能 " 依法 " 管理,但不代表资讯可以毫无界限公开。

智客推

智客推

ZAKER 智客推 GEO | AI 时代的品牌认知解决方案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国民党 陆委会 台湾 民进党 行者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