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43分钟前
母亲托媒人给儿子介绍对象,没想到“女友”是媒人假扮,骗走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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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年龄渐长却始终没有谈恋爱,成了母亲最大的 " 心病 "。于是,母亲四处托人,希望能为儿子物色合适的相亲对象。不曾想,这份急于促成良缘的心愿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儿子网上交往的 " 女友 ",竟然从头到尾都是牵线的媒人假扮的!

近日,四川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罗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20000 元;责令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 9.6 万余元。

2025 年上半年,刘某母亲多次请求罗某甲为刘某介绍对象。罗某甲嘴上答应帮忙牵线,内心却生出骗取钱财的歹念。

为实施诈骗,罗某甲以自己爷爷的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号,并对刘某谎称该微信使用者就是自己给他介绍的对象罗某乙。自此,罗某甲一人分饰两角,在微信上以罗某乙身份和刘某谈起恋爱。

随后,在二人网恋过程中,罗某甲不断编造各类急需用钱的理由,虚构本人、父亲生病和哥哥需要资金等事由,多次向刘某索要钱财。沉浸在恋爱中的刘某没有过多怀疑,陆续向对方转账,累计转账金额达 96000 余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罗某甲要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理由越来越牵强,渐渐引起了刘某的怀疑。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刘某随即报警。接到民警通知后,罗某甲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筠连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罗某甲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存在一定风险,需谨慎对待婚恋信息,不可因为是熟人介绍就放下戒备。面对陌生 " 优质对象 " 时要保持警惕,遇到转账等要求时更要擦亮眼睛。一旦察觉被骗,务必留存证据,主动报警。

来源 |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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