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 1小时前
兰州专项整治随地吐痰: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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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 兰州发布 " 消息,10 月 9 日,甘肃省兰州市城管委发布《关于禁止随地吐痰温馨提示》,表示随地吐痰整治已纳入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

发现随地吐痰行为,兰州市民可向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依法进行处置。

兰州市城管委表示,依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便溺;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公开报道显示,《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经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通过,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兰州市爱卫办倡导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禁烟等文明行为。图源:兰州发布

对此,兰州市爱卫办积极行动,倡导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禁烟等文明行为。其中,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在中山桥南广场,兰州市爱卫办工作人员设立劝导台,向过往市民发放礼品与宣传页,结合《条例》耐心讲解不随地吐痰的重要性,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

来源 | 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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