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0 月 10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浙江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被警告并罚款 41 万元。同时,邢来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被警告并罚款 8 万元;陈虎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被警告并罚款 0.8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罚款 35 万元;对吴锴辉警告并罚款 7 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 2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 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警告并罚款 41 万元;对邢来警告并罚款 8 万元,对陈虎警告并罚款 0.8 万元。 | |
| 3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罚款 90 万元;对叶胜警告并罚款 1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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