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早稻田大学副教授大井义洋提出的 " 中超若不完全独立于行政体制是不行的 " 这一观点,精准点出了当前中超联赛治理层面的核心痛点,有极强的现实参照意义,但也需要结合中国足球的实际语境辩证看待。
不可否认,这一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长期以来中国足协既当 " 裁判员 " 又当 " 运动员 ",U23 政策、中性名、限薪令等规则频繁调整,俱乐部根本无法制定长期经营规划,球衣广告、装备赞助等核心商务权益被统一打包,自主创收空间被严重挤压。中超 90% 以上俱乐部依赖母公司输血,转播权从 5 年 80 亿的天价暴跌至年均不足 1 亿,赞助、门票、衍生品收入占比极低,母公司资金链一旦断裂,欠薪、解散就接踵而至。
而且中超长期实行 " 集体招商、平均分红 ",冠军和副班长的分红差距仅 1.05:1,远低于英超的 1.8:1、西甲的 3.7:1 和 J 联赛的 3:1,直接扼杀了俱乐部自主经营的动力。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联赛运营岗位缺乏体育产业专业经验的从业者,考核逻辑偏向短期政绩而非长期产业发展,商业开发、版权谈判、青训体系建设都难以形成可持续积累。

但也必须看到,中日两国的国情不尽相同,而且差异很大:一是体制逻辑存在根本差异:中超联赛长期承载着 " 为国争光 " 的体育战略任务,国家队成绩直接与主管部门考核挂钩,这一底层逻辑决定了行政力量不可能完全放手,完全照搬 J 联赛的独立模式并不现实。
二是客观条件不支持全盘复制:大井义洋本人也明确表示,中超没必要效仿 J 联赛改跨年赛制——国内没有大量旅欧球员,北京、大连等北方城市冬季低温且缺乏专业穹顶球场,强行接轨欧洲赛制只会适得其反。
当前,中超改革已在推进但尚未到位:中足联成立后,足协已逐步让出联赛运营权,理事会中俱乐部代表占比超过半数,但裁判选派、政策备案审核等核心权力仍未完全下放," 管办分离 " 目前只走完了半程。
真正的破局方向在于:中超不需要追求绝对意义上的 " 完全独立 ",核心是厘清监管与运营的权责边界:足协专注行业监管、国家队建设和青训体系搭建,把联赛商务开发、规则制定、收益分配的完整自主权交给中足联和俱乐部,建立起类似 J 联赛的 " 连续三年赤字取消准入 " 的硬财务红线,倒逼俱乐部摆脱母公司输血,长出自我造血的商业能力。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