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09:00:01 重庆监管局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谭顶国:
经查,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节生态或公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第三十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 2021 年奉节生态由重庆百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盐投资)管理,百盐投资时任董事长谭顶国对前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第五十八条及第六十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奉节生态、谭顶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5 年 8 月 26 日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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