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财经网 近日,广州富力地产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廉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6)粤 01 执保 956 号执行文书,对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项目公司股权进行冻结。
此次股权冻结涉及某银行与富力地产、广州富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披露该案件情况。
以富力地产为主体的被冻结股权涉及 15 个项目公司,其中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71 亿元、海南富力海洋欢乐世界开发有限公司 16 亿元、海南陵水富力湾开发有限公司 6 亿元、广东省韶关市万紫千红置业有限公司 3.445 亿元、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100.1568 万元。
以北京富力城为主体的被冻结股权涉及 4 个项目公司,分别为淄博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6000 万元、滨州市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 万元、呼和浩特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 万元、哈尔滨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限制高消费方面,案号为(2024)粤 01 执 1887 号,执行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消对象为富力地产及广州兆晞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对象均为李思廉,限制内容包括乘坐飞机、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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