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12 日,重庆兴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发电分公司下属青烟洞水电站(四级站,位于涪陵区青羊镇)发电引水压力钢管突发迸裂,水流喷涌下泄引发事故,造成 4 人死亡。10 月 19 日,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重庆兴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发电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调查,2026 年 4 月 12 日 8 时 46 分许,重庆兴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发电分公司经营管理的青烟洞四级水电站引水压力钢管突发迸裂,下泄水流冲击下方进行钢管防腐涂漆的作业人员,造成 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698.749 万元。
涉事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规定对压力钢管进行检测,未按规定对压力钢管进行焊接处理,未消除压力钢管管壁腐蚀减薄的隐患,未明确发电运行与防腐加固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依据相关法规,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107 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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