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两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现行办法自 2014 年实施以来再次启动系统性修订,被视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公募从 " 规模增长 " 迈向 " 质量提升 " 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次修订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FOF 等产品成立门槛由 2 亿元、2 亿份调整为 5000 万元、5000 万份,固收类维持不变。中欧基金指出,这些安排有利于降低产品成立对短期市场热度和外部资金支持的依赖,使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权益产品在市场相对低位也能获得合理的培育空间,引导管理人从追逐热点转向基于长期价值布局。
在支持逆周期布局的同时,修订直面 " 名不副实 "" 风格漂移 "" 宽基窄投 " 等顽疾,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效力。中欧基金表示,征求意见稿要求基准有效表征投资风格、衡量投资业绩、约束投资行为;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基金应将 80% 以上资产投向名称所示方向;未显示特定行业或主题的基金应加强分散投资管理,帮助投资者清晰了解产品投向与风险收益特征。
为服务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久期资金,本次修订在产品形态、投资比例、工具使用上作出多项突破。中欧基金提到,修订新增永续封闭式基金并取消强制分红,允许 FOF 投资 ETF 联接基金,将非 FOF 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上限由 10% 提至 30%,相关举措有助于拓展策略空间,为长期资金提供期限和现金流更适配的产品形态,推动产品货架从 " 拼数量 " 转向 " 拼适配 "。
整套制度的核心落脚点是 " 以持有人利益优先 ",将管理人责任从发行延伸到基金全生命周期。中欧基金提出,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覆盖研究、投资、交易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研究支持、投资授权、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同时建立大额申赎监测和管控机制,维护持有人公平利益,明确管理人责任不仅在于发行,更在于持续提升投研、风控和运营质量。
中欧基金表示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以持有人利益为出发点,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投资者服务机制,持续推进专业化、工业化、数智化投研体系建设,努力将专业成果转化为投资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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