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子女愿意出钱养老,老人为何还要一纸诉状将亲生子女告上法庭?
重庆的苏大爷 90 多岁了,常年需要专人看护。近十年,苏大爷跟着长子生活。可随着年事渐高,长子一家的照料越来越吃力。
一天,苏大爷提出想搬到城区的养老院生活,每月费用 3700 元,由 6 个子女平摊。
可子女们却不同意。大家普遍认为在家中赡养即可,养老院的费用太高。
讨论无果,苏大爷一怒之下将 6 个子女告上了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 700 元的赡养费,送自己去养老院居住,同时要求子女定期探望。
对此,法院会如何判决?选择何种养老方式,到底谁说了算?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 " 说法 " 聚焦高龄老人的养老选择权。(金歆)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