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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23袋!可竞买 ,丹寨县市场监管局对罚没物品公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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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市场监管局罚没物品公开处置通告

根据《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案件(丹市监处罚〔2026〕48 号)的没收物品进行公开处置(竞买),现通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罚没的无证生产袋装大米 23 袋,共计 115 公斤。

来源:我局于执法办案期间依法没收所得。

用途:不能用于食品行业。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参与竞买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 17 时止期间接受报名、咨询。

地点: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401 室(丹寨县振兴路)。

咨询电话:0855-3611233。

四、竞买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 时前到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401 办公室,现场填写《罚没物品竞买报价单》。报价最高者为竞买人。

五、其他事项

1. 竞买方自行承担竞拍物品的搬运费用;

2. 竞买方将竞价成交款项直接上缴财政专户;

3.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10 月 26 日

编辑 杜立 /编审 周欢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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