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 月 27 日 ST 南新公开信息显示,王娟、黄海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控制测试方面未对部分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且未说明理由 , 控制测试程序有效性不足。
二、走访程序方面一是未充分核实受访人员身份信息。二是未充分考虑走访获取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 并针对异常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函证程序方面一是跟函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函证未有效控制。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31 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22 年修订 ) 第八条、第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 2022 年修订 ) 第二十八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 ( 2022 年修订 ) 第十条、第十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 ( 2010 年修订 )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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