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1 月 1 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现房销售到融资支持等九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房销售被明确为优先方向。2026 年 8 月 28 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其他项目鼓励实行,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情形。配套实行现售定金制,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签订定金合同,收取定金一般不超过销售总价的 5%,存入监管账户,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监管。(新华日报)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