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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一公司2人检查污水池中毒身亡,事故调查报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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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夏银川一公司 2 人检查污水池中毒身亡,事故调查报告披露:未报备,未带防护设备;建议对银川市政建设集团多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宁夏一水泵供货商的副总经理与工作人员在未报备、未携带安全防护设备情况下到污水池检查设备,2 人均不幸中毒遇难。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11 月 1 日发布的《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正源北街泵站 "5・18" 维修作业中毒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经事故调查组综合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造成 2 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中,多单位发包、分包、运维链条安全管理层层缺位,有限空间作业 "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 制度未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缺失、盲目施救扩大伤亡;事故调查未发现自然灾害、第三方不可抗力等非责任因素,全部伤亡后果由多单位安全管理漏洞、人员违章行为共同导致。

涉事项目为银川市排涝泵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原银川市市政管理局);管理单位: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单位:银川市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泵供货单位:宁夏江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江科环保公司);运营管理单位: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运营管理外包单位:宁夏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6 日,宁夏铭筑建设公司值班人员俞某某发现泵站水泵异响,微信告知宁夏江科环保公司副总经理单某。

2026 年 5 月 17 日,单某到场排查,确认污水池内部水泵故障,但因泵站电动葫芦损坏无法起吊设备,约定维修人员先行修复起重设备后再检修水泵。

2026 年 5 月 18 日 12 时 20 分,单某、万某某二人均未向泵站值守人员报备,未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未对污水池强制通风,未使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池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未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安全绳等防护装备,单某进入污水池维修水泵,随即中毒倒地;万某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盲目下池施救,随即也中毒失去意识。

2026 年 5 月 18 日 17 时 40 分,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泵站管理所所长王某某通过监控巡查泵站,发现场内车辆滞留、池边遗留手机、鞋子,多次联系单某、当日值班人员俞某某无果后,通知宁夏铭筑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报警。

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开展救援工作,将万某某打捞上岸后,经 120 急救人员确认无生命体征。随后打捞单某遗体,经司法鉴定 DNA 比对确认身份吻合。

单某作为维修作业负责人,严重违反有限空间作业 "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 的法定流程,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票,未强制通风、未检测池内硫化氢、氧气浓度,未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救生绳等防护装备,擅自进入密闭污水池作业,吸入高浓度有毒气体中毒倒地;万某某有限空间安全知识缺失,发现同伴中毒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未呼叫专业救援人员,盲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造成自身中毒死亡,扩大事故伤亡后果。

事发污水池为密闭有限空间,自然通风不足,长期积聚有毒有害气体;泵站现场未配备强制通风设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应急救援三脚架、救生绳、防护呼吸器,无现场应急处置硬件保障,扩大了事故造成的损失。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宁夏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江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魏某等多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 |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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