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综艺《后会友期》备受关注,厉娜、许飞这对旧友凭借名场面火爆出圈。

综艺画面(视频截图)
其中," 我画地为牢啊,厉娜 " 迅速刷屏走红,网友争相模仿这个句式玩梗,在各类句子末尾加上 " 厉娜 ",形成了 " 厉娜体 "。
目前,已有众多商场、知名品牌等纷纷在其官方账号内借此热梗发布相关内容。

伊利官方社交媒体截图
据极目新闻,名创优品、伊利、淘宝、雅迪、劲仔等在内的众多知名品牌,都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 " 厉娜原谅许飞吧 " 相关内容。大多视频以各自品牌的 IP 为主角,利用 AI 生成内容。
除此之外,不少商场大屏也放上了 " 是我告的密!原谅许飞吧,厉娜 " 等内容。

某商场大屏出现相关内容(社交媒体截图)
不少网友也在社交平台发布内容时用上了 " 厉娜体 "。

跟风玩梗是否涉及侵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一句简短的网络流行语、一个名字或短句,不具备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直接截取综艺原画面,则会侵害片方的视听作品著作权。
不过,《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直接在商业广告中使用 " 厉娜 "" 许飞 " 的名字,具有明显商业目的,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姓名权。她们对其姓名享有商业化权益,商家若想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其姓名或形象带货,必须获得当事人授权,并支付相应的商业代言费或许可费。
付建认为,单纯网络流行梗的创意本身一般不能单独垄断,但附着综艺片段、艺人个人标识时,相关权利人有权维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极 · 目新闻、上 · 游新闻、网友评论等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