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皆与 陆大川 记者 何洁)近日,一位衣着朴素的老汉来到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称儿子打伤了人,自己是来送赔偿款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10 月 13 日,现代快报从常熟法院了解了事情的全过程。
原来,2014 年 4 月,胡老汉的儿子胡某酒后与人发生争执,纠集同伙殴打对方,期间造成旁观者小丽(化名)无辜受伤。后胡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10 个月,并就民事赔偿与小丽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胡某赔偿小丽经济损失 15000 元。但胡某一直没有履行这笔赔偿款,2016 年 7 月 5 日,小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经查询发现,胡某名下没有存款,人也联系不上,本以为这是一起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谁知胡某父亲在安徽老家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主动联系法官,称胡某在 2015 年春节期间刑满释放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但自己会尽量凑钱,国庆前后到法院替儿子了结案件。
近日,胡某父亲带着借来的 14000 元现金来到法官面前,申请执行人小丽在收到这笔钱后主动放弃 1000 元。看到年近七旬的胡某父亲身上还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小丽又主动退还 200 元钱给胡某父亲做路费。
于是,在被执行人父亲的诚实守信和申请执行人的宽容体谅下,这样一起本来执行希望渺茫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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