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建兵 记者 严君臣)" 我错了,我认罪悔罪,我对不起被害人 ……"10 月 28 日,曹国珍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席上,两鬓斑白的曹国珍声泪俱下,回应她的只有旁听席上 200 多名受害者的哀怨和怒骂。
十年间,曹国珍利用自己曾担任某信用社驻点信贷员、在乡邻中享有较高信誉的特殊身份,以高息为诱饵,利用亲友、乡邻、熟人口口相传,先后从 529 户受害人手中吸储 1.53 亿元,迄今尚有 1.19 亿元无法归还。
" 热心人 " 骗款 1.53 亿
去年 5 月 15 日,时年 52 岁的曹国珍向如皋市公安机关自首。此前数日,她与丈夫陆某协议离婚。直到曹国珍投案自首,在她那里 " 存钱 " 的 529 户受害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曹国珍家住如皋市长江镇。直到案发前,其在乡邻中口碑很好——没有不良癖好,平时生活也较为节俭,当信贷员期间事业心强、讲信用。而且,相对银行手续繁琐,曹国珍很 " 热心 ",只要储户有需要,不管什么时间,她都开门服务,有时接到电话后甚至上门收取 " 存款 "。
一般而言,村民们在曹国珍处存钱,先由她开存款收据,几天后再交到银行、换取存单。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差,她放款给急需资金周转的老板,从中谋取利息。可没想到,连着几笔数额较大的贷款都没能及时收回,放贷亏空了 300 多万元,为了补 " 窟窿 ",她只好拼命吸纳储户存款。2005 年,曹国珍不再担任驻点信贷员,但她继续以信贷员的名义对外疯狂吸储。
左手刚把张三家的钱吸纳过来,右手就把钱给了李四家归还本息,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曹国珍一过就是十年。为了面子和名声,她还花 500 多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保险,而这时实际上她已入不敷出。
去年上半年,同时有多户人家找曹国珍 " 取款 ",她意识到,自己 " 糊 " 不下去了。而此时,她已涉嫌集资诈骗 1.53 亿余元,所得集资款大部分用于支付前期非法集资款的本金、利息,购买部分保险。案发时,尚有 1.19 亿余元无法归还。
卷宗要用拉杆箱拖拉
10 月 28 日,秋雨纷纷,200 多名受害人从如皋赶到南通市中级法院旁听庭审。在 529 户受害人中,最多的被骗款达 690 余万,最少的也有 1 万余元。
庭审中,辩护律师询问曹国珍,储户把钱交给她的时候,有没有问为什么利息这么高?曹国珍回答,只有少数人问,而她的回答是:" 这是银行的贷款利息 "。令人震惊的是,在曹国珍揽储的过程中,自 2010 年后,她就没有记账,也没有统计报表,因为,她觉得 " 钱太多了 "。
庭审中出示的关于曹国珍案的卷宗足有厚厚的十多本,公诉人需要用拉杆箱带上法庭。其中,她自己印刷的 " 存单 " 就有 7000 多张,存款的金额有大有小,最少的几笔仅有几百元。很多受害人就带着这样的 " 存单 " 来旁听,并在庭审间隙向记者声泪俱下地控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是曹国珍具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是否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 192 条关于集资诈骗量刑的规定,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最终,曹国珍将面临怎样的刑罚,合议庭将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的情节进行认真评议,作出一审判决。
自己印 " 存单 " 给储户
不做信贷员后,曹国珍并没有对储户说明自己职务变更。2008 年起,在用完原信用社的收据后,她甚至自己印刷了 " 存单 "。十年间,曹国珍承诺储户的利息也从年息 1.1 分、1.2 分、1.6 分、1.8 分、2 分到最后的 3 分 …… 而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年息只有两厘、三厘多。也就是说,曹国珍承诺储户的利息是银行同期的 3 到 15 倍。
当公诉人进行举证时,旁听席上的众多受害人露出愤怒的表情,还有人止不住地擦眼泪。丁女士被曹国珍骗走了 70 余万元,这里面不仅是她丈夫跑长途运输大半辈子的积蓄,还有女儿的彩礼钱;唐女士被骗走了 10 万元,去年她丈夫被查出肝癌,当她找曹国珍兑款时,曹国珍还承诺 " 次日即还 ",可她丈夫最终没能等到这笔救命款;陈女士被骗走了 30 余万元,这是她家的拆迁款,新居成了泡影,现在全家借住在亲戚家中;有人听说曹国珍给的利息高,发动全家老幼一起集资;还有年过古稀的老人拿出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金 ……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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