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狄公宣 记者 顾元森)11 月 16 日,南京地铁十号线民警在中胜站盘查时,查到一名男子使用伪造身份证。虽然证件上的各类个人信息基本属实,但使用伪造身份证依然涉嫌违反《身份证法》,因此该男子被地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
11 月 16 日上午 9 点多,地铁民警在十号线中胜站站厅巡逻时,对一名正在自主购票的男子进行身份核查。这张身份证无法通过盘查系统识别,身份证材质和颜色也与正常的身份证不同。经询问,该男子坦言承认自己的这张身份证是伪造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姓肖,江西人,今年 29 岁。去年 5 月,肖某在镇江一家饭店打工时把身份证弄丢了,没有时间回老家补办,便托和自己一起打工的江西老乡回家时帮自己补办一张身份证。对方同意后,肖某便去照相馆拍了一张证件照,连同自己的姓名、年龄和其他个人信息等写给了对方。半个月后,对方将一张身份证交给了肖某,说是办好了,还跟肖某要了 100 块钱。
肖某觉得这个身份证有点不对劲:" 身份证上照片不怎么清楚,颜色也有点不对,而且把我住址上荷溪村的 " 溪 " 字写成了 " 西 ",小岭组 17 号写成了小岭组 1-7 号,派出所办不可能出现这种错误,肯定是在外面办的假证。" 但碍于老乡的面子,而且虽然证是假的,好歹基本个人信息是真的,肖某也没有多想,便放在身上了。
他没想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不光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购买、出售、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也违法,哪怕个人信息真实也不行。肖某因此被行政拘留了两天,更让他懊恼的是,今年他到南京打工后便与那位江西老乡失去了联系,连对方的真实姓名也说不清楚。
地铁民警提醒:身份证丢失后切记要去当地派出所或办证大厅进行办理,证件办好前可领取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身份证。千万不可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件,不仅容易遭遇假证,还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后患无穷。而从今年 7 月 1 日起,江苏省全面启动异地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首批和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十五省市对接,其他省市也将分批启动。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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