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6-11-29
房产中介店长挪用95万挥霍 投案自首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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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顾元森)10 月 27 日下午,一名男子来到南京建邺公安分局沙洲派出所投案自首,并痛悔得当场大哭起来。值班民警了解到,这名男子王兵(化名)在短短一年时间内,竟挪用了单位公款 95 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 35 岁的王兵是南京某房产中介公司下属分店的店长。在老家当过老师的王兵一直希望能赚大钱,为此,几年前他离开老家,来到南京发展。他从打工仔做起,去年来到这家房产中介公司,成为店长。在想赚钱的同时,王兵也十分能 " 花钱 ",个人生活奢靡。很快他赚到的钱已经没有办法满足自己的消费,倒欠了许多债务,高额的利息使王兵动起了歪心思,他想尽办法去 " 弄钱 "。

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王兵了解到,一些买房者往往无法立时凑齐房款,公司可以为他们提供垫资服务,收取一定利息,而垫资数额的申请只需要店长向公司负责人说明,不需要繁杂的书面手续,款项流通顺畅。几次业务下来,王兵琢磨出,自己在客户还款过程中把垫资款截下,等今后自己有了钱再还给公司就好。随后不久,一位客户就提出申请垫资十万元,王兵觉得机会来了,在客户打回十万元后,王兵没有返还公司,而是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供自己花销。就这样,王兵抱着侥幸心理,在近一年时间内,先后挪用了公司资金共计 95 万元,而公司方面竟丝毫不加怀疑。终于,今年王兵又一次申请垫资款没有归还后,公司主管察觉,开始不断催促还钱。迫于无法偿还的巨大压力,王兵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审讯室里,王兵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之情,任何言语也无法表达他对家人的愧疚。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

此案中,王兵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该公司财物方面的疏漏也给了王兵的可乘之机。因此,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公司企业经营者:

一是在财务方面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款项的拨出与收还上要留存相应的书面手续,保管好公司的公章等,防止非法挪用;二是在公司工作人员聘用特别是财务人员聘用方面要注意审核,对有经济犯罪前科人员谨慎聘用,在平时工作中也要加强防范。

(编辑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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